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