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