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