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