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