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37)

(37) 党的全国大会代表应由党的省代表大会选举之。但在秘密工作条件之下,得共产国际委员会之同意,则代表可由省委员会派遣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如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之同意,可以党的临时全国大会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