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第七章 省之组织 (30)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30) 第七章 省之组织 (30) 省委职权及其机关:省委员会执行省代表大会及中央委员会的决议。省委员会在省内组织党的各种机关,指定该省党报的编辑。在省之范围内支配党的力量和经费,管辖党部的会计处。省委员会指导省内非党组织中的党团工作。省委员会经常的向中央作工作报告,并经常的把自己的活动通知下级党部,省委员会为研究各重要问题,而设立各部或各委员会,如组织部、宣传鼓动部、职工运动委员会等等。每部的主任,按照一般通例应由省委员会之正式委员或候补委员充任之,并在省委员会之常务委员会直接指导之下工作。 (29) 目录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