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20)

(20) 区代表会:在城或乡的分区范围内,党的上级机关为全体党员大会,或该城乡区中各支部之代表大会。城乡区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接受和批准区委之报告,并选举区委员会和出席县市委或特别区及省代表大会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