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23年) 第九条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2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