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23年) 第三条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2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收养登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