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延期举行听证: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到场的;

当事人临时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