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第四章 处罚 第三节 听证 第六十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第六十条 第四章 处罚 第三节 听证 第六十条 听证开始前,听证记录员应当查明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以下听证纪律: 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退场; 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