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第四章 处罚 第三节 听证 第五十八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处罚 第三节 听证 第五十八条 听证主持人可以通知与听证案件有关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参加听证。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