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5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执法职能部门可以直接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当地的派出机构代为送达。
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拒绝签收的,由送达人记明情况。
受委托的派出机构应当将送达的情况及时通知执法职能部门,并将有关文书、材料及时送交执法职能部门。
执法职能部门可以直接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当地的派出机构代为送达。
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拒绝签收的,由送达人记明情况。
受委托的派出机构应当将送达的情况及时通知执法职能部门,并将有关文书、材料及时送交执法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