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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2001年) 2.

2. 检查组组长负责对检查组的领导和有关重要事项的协调;主查人负责检查方案的制定、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报告的撰写、处理决定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