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年) 第十四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下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 依法可以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其他机构; 中国保监会授权或者委托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其他机构。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