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新闻宣传的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保监会新闻宣传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第九条 保监会的新闻宣传活动按以下程序运转: 第十条 保监会办公厅每季度向全行业下发保险宣传工作要点,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编发有关保险监管热点问题新闻报道口径,加强对保监会机关新闻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第十一条 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每季度前两周要向办公厅报送各部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开展重要监管业务的活动情况,并提出报道需求,由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按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各保监局按照第八、九、十、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确定新闻宣传的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