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是中国保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承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

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组织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拟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

中国保监会依法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