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告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公告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换发许可证公告内容。主要包括:经中国保监委核准的保险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许可证编码、批准设立或换证日期、注册资本、经营范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以及中国保监委及其派出机构根据需要公告的其它内容。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