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二、 二、 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将第五项改为第四项,修改为:“(四)变更营业场所;” (二) 将第七十四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其设立条件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