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三、 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作出修改 (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八) 三、 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作出修改 (八) 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变更事项涉及许可证记载内容的,应当交回原许可证,领取新许可证,并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