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2013年) 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2013年) 一、 一、 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