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二)

(二) 形势要求

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的制度安排,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因而比其他行业更看重诚信,更强调契约精神。没有诚信,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当前,保险业仍不同程度存在销售误导、理赔难等不诚信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保险业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将诚信贯穿到保险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加快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市场化、信息化是保险监管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然而,长期以来保险监管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标多、治本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使保险监管运用多种手段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