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二十五)
(二十五) 加强协同配合
建立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对各单位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保险行业内各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通过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联合应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加强政府资金支持,保障保险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