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2015年) (十九)

(十九) 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

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持续开展对保险销售人员、服务人员、经纪人、公估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将诚信知识纳入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考试范围。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制度,全面采集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并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查询。建立从业人员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将从业人员诚信记录与考核、定薪和职务晋升挂钩,完善企业内部诚信约束机制。

加强监管工作人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保险监管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