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系统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系统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保监会统一负责传输系统的使用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传输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