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四、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四、 四、 本通知未涉及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事项仍按照现行监管规定执行。各保险机构在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