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十二、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十二、 十二、 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的,应当由保险机构提交包含本公司及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的备案报告。 (四)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