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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三)

(三)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所形成的关联方(已受所在金融行业监管的机构除外)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保险公司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并向保监会及时报告关联交易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