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八、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 八、 八、 保监会在关联交易审查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 质询函; (二) 责令修改交易结构; (三) 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 (四) 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 (五) 视情况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七、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