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2015年) 一、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2015年) 一、 一、 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的专业人员数量和资质的要求,调整为应当配备至少2名境外投资风险责任人,风险责任人包括行政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其责任内容、资质条件、履职和培训要求、信息报告和处罚事项等参照《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3〕2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