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保险公司应定期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回顾,检验是否符合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定义,相应调整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名录,并专项说明。佣金或手续费超过定价时附加费用率或初始费用的,应附董事会书面决议。
保险公司应定期对已销售的产品进行回顾,检验是否符合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定义,相应调整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名录,并专项说明。佣金或手续费超过定价时附加费用率或初始费用的,应附董事会书面决议。
报告应由保险公司总经理签发并承担最终责任。
报告应由保险公司总经理签发并承担最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