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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二)

(二) 对2013年度高现金价值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末资本金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在基准额以内的部分,不施加额外的最低资本要求;超过基准额的部分,其最低资本要求将予以提高,具体标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