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六、 保险公司应合理控制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费规模,年度保费收入应与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相匹配。 (二)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 (二) 六、 保险公司应合理控制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费规模,年度保费收入应与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相匹配。 (二) 对2013年度高现金价值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末资本金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在基准额以内的部分,不施加额外的最低资本要求;超过基准额的部分,其最低资本要求将予以提高,具体标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