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九、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九、 九、 投资账户的设立、变更、分立等事项,应当符合本通知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保险公司在设立、变更、分立投资账户时,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上季度末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类公司或B类公司; (二)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