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六、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六、 六、 保险公司应加强投资账户的流动性管理,确保投资账户能够满足流动性需要。对于投资账户的流动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5%; (二) 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75%,其中单一项目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50%; (三) 针对投资账户特点建立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方案。 投资账户建立初期、10个工作日内赎回比例超过账户价值10%时、投资账户清算期间,投资账户可以突破上述有关流动性管理的比例限制,但应在3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规定范围…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