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2013年) 七、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2013年) 七、 七、 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条款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 条款中不得有封顶赔付、平均赔付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内容。相互制保险条款除外。 (二) 在农业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不得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农业保险合同。 (三) 保险公司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