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4年) 九、 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监督 (二十五)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4年) (二十五) 九、 加强组织领导与考核监督 (二十五) 强化考核监督。保监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保监局、保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考核监督,并定期通报。保监局要建立健全对辖区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督促辖区保险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定期组织考核。保险公司要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投诉处理工作情况等纳入各级机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并与相关人员的薪酬分配、职务晋升挂钩。 (二十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