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15年) 三、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2015年) 三、 三、 保险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30日内,将当年累计至该季度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统计表1-比例再保险》和《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统计表2-非比例再保险》(详见附件)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正式公文)报送至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