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服务请求人应遵循诚实、自愿、合法的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如实反映情况,并对投诉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提供积极协助。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