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章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20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金融机构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考核评价时,应当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并合理分配相关指标的占比和权重,综合考虑业务合规性、客户满意度、投诉处理及时率与合格率等,不得简单以投诉数量作为考核指标。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