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1997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199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货币政策委员会设立秘书处,作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