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2006年) 八、
八、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的新模式。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人 民 银 行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
人 民 银 行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