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204号)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农再贷款管理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