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5年) 四、 跨国公司应当选择主办企业所在地省级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银行作为办理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 (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5年) (一) 四、 跨国公司应当选择主办企业所在地省级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银行作为办理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 (一) 具有国际结算能力和结售汇业务资格,近两年执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B类(含)以上。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