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