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2018年) 发布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已于2017年10月7日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移交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现将修订后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附件:1.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 4.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