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