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2007年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 一、 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 二、 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贷款管理 三、 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四、 严格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管理 五、 加强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 六、 加强房地产贷款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