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2010年) 四、 把握创新工作原则,确保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取得实效 (十六)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2010年) (十六) 四、 把握创新工作原则,确保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取得实效 (十六) 务求实效。农村金融创新不能为创新而创新,不能不顾政策规定和风险而盲目创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要坚持财务可持续,让管用、有效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一些,为农村和农民多干实事、好事。 四、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