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 第四章 选区和选举单位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选区和选举单位 第十六条 驻军应选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团级以上单位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各总部、大军区级单位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的军人代表大会,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